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廖家沟整治工程已由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盐城市廖家沟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5〕2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射阳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九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廖家沟整治工程(射阳县境内)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盐城市射阳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廖家沟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防洪设计水位2.40米(废黄河高程,下同):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排涝设计水位2.13~2.07米。工程等别为Ⅳ等,堤防和穿堤建筑物级别为4级。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19.0千米,堤防加固23.12千米,岸坡防护2.32千米,拆建影响建筑物21座,新建防汛道路5.0千米等。其中:
(1)河道疏浚19.0千米,其中射阳县境内8.6千米。河道设计底高程-3.0米、底宽15米,边坡1:3.0。
(2)堤防加固23.12千米,其中射阳县境内13.59千米。
(3)岸坡防护总长2.32千米,其中射阳县境内1.67千米。
(4)拆建沿线建筑物21座,其中射阳县境内13座。
工程概算投资13601万元,其中射阳县境内工程7347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服务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为上述工程施工、监理、施工图咨询、第三方质量检测、水保监测、水保验收、环保监测、环保验收等招标代理服务,负责复核工程量清单,财政预算,以及最高投标限价明细编制等造价咨询服务,招标人保留对实施内容可能适当调整的权利(招标代理费用按招标代理实际工作量进行计量)。
2.4服务期:365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所有招标流程结束并提交归档资料后截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1月1日以来代理过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的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绩。(提供省级交易平台代理过的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业绩时间以代理过的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信用等级要求:/。
(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动态—通知公告—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进行用户注册及信息管理,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用户手册及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登录)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4日10时30分。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具体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5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2.资质要求 | /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信用等级 | / |
6.项目负责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其他主要人员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投入设备 | / |
9.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社会保险 | 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
11.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费率):
投标有效报价的平均值*0.4+最高投标限价*0.6,基准价保留2位小数,(招标人不设标底,最高投标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权重0.6;投标人报价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5个时,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5≤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个时,去掉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10个时,去掉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最高投标限价: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苏招协〔2022〕002号文)*80%
7.4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单位业绩:2分;资源配置:18分;
服务实施方案:50分;C:投标报价:30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 | 单位业绩 | 2 | |
1 | 类似项目业绩 | 2 | 投标人自2022年11月1日(业绩时间以代理过的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代理过施工单标段中标价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且通过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的招标代理项目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省级交易平台代理过的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代理过的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
二 | 资源配置 | 18 | |
1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2 | 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1月1日(业绩时间以代理过的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施工单标段中标价5000万元及以上水利工程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业绩且通过省级交易平台完成的,每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提供省级交易平台代理过的招标公告截图、代理合同、招标项目中标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印章。如业绩材料不能反映相关评标要素内容的,则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 |
2 | 项目负责人资历 | 4 |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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