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山东建设有限公司钢城项目海绵城市蓄水模块物资公开直接采购公示
(方案编号:FA00000416316)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 钢城项目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海绵城市蓄水模块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建设用地面积18030㎡,总建筑面积69398.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637.09㎡,地下建筑面积29761.61㎡。项目共计5栋单体,分别为高层办公1#、高层办公4#、独栋办公1#、独栋办公3#、独栋办公4#,层数分别为9F、12F、6F、4F、3F,主要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容积率2.2,地下容积率1.63,建筑密度0.29,绿化率15%。
2.2项目工期:
项目开工至2025年12月30日。
2.3项目地址:
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城子坡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产业研发中心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位于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北城子坡村,东临永兴路,北临九龙大街,西侧为产业园Z2规划路,南侧为钢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
(1)乙方办理结算人员必须经书面授权委托,乙方结算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在甲方财务部、物资部留存备查。
(2)甲乙双方每月 15 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税率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3)甲方在办理结算时,第二部分履约保证金3%。在项目交付后1年内返还乙方。在甲方承接工程保修期内,如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无预付款。
4.2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①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现金:供应链票据为1:1,供应链金融产品期限最长不超15个月,若乙方提前贴现,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①材料进场安装完成后 2 个月内支付材料结算金额的 40%;
②材料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 2 个月内支付材料结算金额的 45%
③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单后 2 个月内支付至结算金额的 92%
④5%履约保证金,竣工验收合格后 3 个月内支付。3%质保金,竣工验收后 12 个月内付清。
(3)甲方按照载明的乙方收款信息向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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