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5-JZIXXX-G1007)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道路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5-JZIXXX-G1007
三、项目概况:
(一)工程内容:水毁路基、路面恢复,道路边坡防护施工,导流堤修建
(二)建设地点:巴州 和硕
(三)计划工期:45日历天
(四)建设规模:道路维修长度约2.4km,共计分为四个水毁路段。水毁路段一位于K23+340处,水毁长度约0.3k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回填、设置护面墙、涵洞出入口处设置导流堤、路面恢复;水毁路段二位于K24+400处,水毁长度约1.4k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回填、设置护面墙、路面恢复;水毁路段三位于K27+520处,水毁长度约0.5k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回填、设置护面墙、路面恢复;水毁路段四位于K51+600处,水毁长度约0.2km,主要施工内容为路基回填、重建垮塌挡墙、护栏复位、路面恢复。
(五)项目预算:304万元
(六)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招标人要求,质量合格。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规范标准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取得了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委派项目经理要求:(1)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3)持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七)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近年独立完成2个及以上工程类型为三级公路的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标段长度不少于10公里。或近年独立完成1个及以上工程类型为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修复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业绩,且单个标段长度不少于5公里。
(八)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2度、2023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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