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刘家沟路(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边坡支护材料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十堰市刘家沟路(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边坡支护材料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十堰市刘家沟路(一期)项目;
1.2采购人: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刘家沟路一期起点接浙江路(和昌三期东侧),起点桩号K0+000,终点接紫霄大道,终点桩号K1+413.084,道路全长1413.08米。另外,根据建设时序,为保证贺家沟变电站高压线的顺利敷设,将现状幸福路与拟建刘家沟路一期之间路段也纳入本次设计。幸福路段起点接现状幸福路,终点接刘家沟路一期,道路全长250米。本次询价采购的材料最高总限价为29.59万元(不含税总金额),除总最高限价外,供应商各规格单项材料所报单价均不得超过报价表最高所限单价(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报价表);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根据询比价评审情况选定1家供应商。
1.6特别说明: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边坡支护;采购的边坡支护材料主要用于刘家沟项目边坡防护工程。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1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1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1 个标段成交资格。各标段划分情况:/ ;
2.3交货期:在收到供货通知3天内履行交付义务至项目完工;
2.4交货地点:十堰市刘家沟路(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指定地点 ;
2.5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标准 。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由信用中国链接到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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