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备案表
工程概况 | 项目名称 | 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后方临港产业园陆域形成一期工程(I-4地块) | 建设单位 | 莆田市涵江区兴化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莆田兴化湾开发有限公司 |
施工单位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 |
设计单位 | 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 合同造价(元) | 23611727.00 | |
设计变更申请 | 1、拟设计变更类别 | 增加造价比例3%及以下( √ ),或增加造价200万元及以下( ) | ||
2、拟设计变更内容 | 1.连通渠6左岸防洪堤已先行施工完成,经其复核,在堤顶内侧15m范围以外陆域回填材料由海砂改用淤泥对堤防整体稳定安全系数影响微小,堤防整体稳定安全系数可满足规范要求。经研究,我司同意将Ⅰ-4地块陆域形成剩余尚未回填的回填海砂调整为回填项目附近防洪堤工程开挖的淤泥。2.按业主及建设单位要求据此继续组织I-4区地块后续施工,由于此时地块周边永久水利护岸连通渠6、李厝河防洪堤已施工完成,因此原设计中的陆域东南侧外边坡防护结构已无需施工,同时原设计中的临时水渠也无需预留。建议取消1号、2号临时水渠及陆域东南侧外边坡防护,改成直接回填. | |||
3、拟设计变更理由 | 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检查、领导调研视察提出要求的,或各级政府文件或纪要等作出要求的。( √ ) | |||
4、预估的造价变更 | 预估核减8687197元 | |||
5、其他附件材料 | 1、设计更改通知单及业务联系单2、工程造价变更估算表 | |||
6、项目建设及参建单位意见 | 项目建设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兴化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莆田兴化湾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
项目设计单位: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 项目监理单位: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 |||
备案部门意见 | 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公章) | 行政监督部门意见:(公章) | ||
2022年10月25日 | 2022年10月25日 | |||
注:本表格一式六份(计算机打印,表格中栏目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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