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亚湾黄毛洲及南侧陆域场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通过《惠湾发改资[2022] 32号》和《惠湾发改资[2022] 48号》立项批复(项目代码:2207-441300-04-01-226185)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及施工(EPC)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大亚湾黄毛洲及南侧陆域场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
2.2 招 标 人: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3 项目地点:大亚湾荃湾港片区
2.4 项目规模:项目位于大亚湾荃湾港片区。建设内容为场地平整、边坡防护及挡土墙配套设施建设,其中场平设计范围为黄毛洲岛内约20.8万平方米及西南侧陆域约16.1万平方米,场平总面积为36.9万平方米;新建挡土墙长1442米。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准。
2.5 项目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48557.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0243.63万元、详细勘察费257.56万元、设计费953.66万元、预备费2312.24 万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报批工作;负责工程详细勘察、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含报批)、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工程施工及项目资料档案管理等工作。
(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具体勘察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2)工程设计工作: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比选造价分析等、现场指导与监督及相关报建等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3)工程施工工作: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和招标人批复施工图范围的施工总承包,主要实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边坡防护及挡土墙配套设施建设等,负责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包竣工图编制等工作。具体施工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2.7工期要求:
(1)总工期:暂定410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其中:
1)勘察工期:暂定30个日历天。
工程勘察:中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进场后20日内提交中间成果资料,30日内提交正式成果文件。中标人可根据项目特征进行分期或分段进行勘察,并按本工程进度要求提供,不得耽误项目推进。
2)设计工期:暂定60个日历天。
中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成果批复完成后2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并送施工图审查单位。中标人可根据项目特征进行分期或分段进行设计,并按本工程进度要求提供,不得耽误项目推进。按时间进度要求,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提交设计成果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提交相关部门审查审批。
3)施工工期:暂定320个日历天,其中黄毛洲岛场平需开工后120日历天完成场平工程。
2.8质量要求:
(1)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年版《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2)施工要求:合格。
2.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1勘察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3.2 设计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3.4拟派勘察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5拟派设计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6拟派驻施工现场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员4人;质量检查员3人;安全员3人。
3.7勘察、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均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个,必须以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各标段的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总负责制,联合体各成员根据投标协议书分工合作。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主办方缴纳。(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4.1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4.2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 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同时发布。6.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6.1 答疑时间:已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6.2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网上报价)以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电子交易规则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022〕3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8. 其他事项8.1 潜在投标人违反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惠州市发展改革局、惠州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8.2 本次招标活动及与本次招标活动相关的所有文件所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3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招标人所有。
8.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异常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广东CA电子签名(签章)操作指南(V2.0)》或《翔晟PDF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
8.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惠州市国土资源局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区北澳大道2号国土资源大厦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52-5576668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昕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下马庄呈意大厦12楼06号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0752-2521711-8823
交易场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办公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2-5190880
大亚湾黄毛洲及南侧陆域场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EPC)总承包 |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大亚湾【2022】068 |
2022-10-21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22-10-27 16:30:00 |
2022-10-30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2022-10-31 16:30:00 |
2022-11-11 10:0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22-11-11 10:00:00 |
2022-11-11 09:00:00 |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2022-11-11 10:00:00 |
2022-11-11 10:00:00 | 开标地点2号开标室(大亚湾分中心) |
2022-11-11 10:00:00 | 评标地点3号评标室(大亚湾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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