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SDLQ2025HW106002 | 项目名称 | 土工格室 |
项目所在地 | 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 | 采购人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采购类别 | 货物类 |
采购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采购 | 代理机构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审办法 | 最低价法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报价形式 | 单信封 |
计划供货期 | 包件1供货周期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自筹,100% |
2.1 项目概况 |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施工第5标段: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施工第5标段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市境内,计划工期 :2023年8月30日至2026年10月31日,项目总合同额 6.03亿元。根据鞍台高速项目工程施工需要,计划采购土工格室一批,总需求数量181970㎡,本次采购土工格室用于路基边坡防护。本次采购要求材料技术性能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标准、公告及采购方要求。 | ||||||||||||||
2.2 采购范围 | 鞍山至台安高速公路施工第5标段:本次拟需采购土工格室 400mm*400mm 数量:181970㎡ | ||||||||||||||
2.3 包件划分 | 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包件。具体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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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包件的资格要求 | 对报价人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包件1: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单位须是一般纳税人,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报价。 | |
财务要求 | 包件1: 报价人提供纳税证明文件(2024.1.1-竞谈前最近一期完税证明或竞谈前最近一期无欠税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完税证明或无欠税证明) | |
业绩要求 | 包件1: 无 | |
人员要求 | 无 | |
信誉要求 | 包件1: 报价人企业信誉良好,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报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如有)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未列入山东高速招标采购平台失信供应商列表且未在处理期内。 (7)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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