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武安市海河流域洺河流域支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306-SJZWA-2025-WZSH-01
1、招标条件和招标依据
1.1 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武安市海河流域洺河流域支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组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武安市海河流域洺河流域支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商品混凝土(见物资明细表)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2001年第12号)
(5)《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等。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武安市海河流域洺河流域支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EPC总承包一标段位于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本工程合计重修河道挡墙及边坡 32.32km,河底防护1669m²,新建及改建溢流堰244座,河道挡墙水平防护 7.99km,新建及改建穿河道路1277m²,河底平整 5782m,新建排水渠道1041m,新建箱涵211m,新建跨支沟桥梁2座,新建出水口3处,铺设管道135m,新建竖井4处,新建跌水1座。工期总天数180天,造价6538.25万元(人民币)。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商品混凝土。交货地点、招标文件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等情况如下: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服务费(元)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SH-01 | 商品混凝土 | C20W6F150 | m³ | 4419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武安市海河流域洺河流域支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指定地点 | 1000元整
| 5万元整
| 汇款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
商品混凝土 | C25W6F150 | m³ | 58486 | |||||
商品混凝土 | C40W6F150 | m³ | 57 | |||||
商品混凝土 | C50W6F150 | m³ | 27 |
说明:以上采购物资的类别、规格及数量仅作为招标依据,结算时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量及采购品种相应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必须具备满足本项目施工需要的生产能力或供应能力,产品质量需符合国家、地方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规定。
3.3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设备能满足工程需要,商品混凝土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m³及以上。运输设备能满足及时供货的要求,且设备先进、完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4 保证体系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2年(2023年3月至2025年3月)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3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单位公章)。
3.5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须具备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3.6 同类供货业绩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三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3.7 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及供应材料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的投标人。不接受在最新一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招标物资须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并提供满足要求的保证措施。代理商代理的产品生产商需满足招标人对生产商的要求,代理商必须有生产厂家合法授权书或代理合同、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
3.9发票要求: 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 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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