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关于)拜城县色斯克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剥离工程(含爆破)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YXMCQ-KC-2025-Z-01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拜城县色斯克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剥离工程(含爆破)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77908.65万元,招标人为新疆亚新煤层气勘探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剥离工程量为30961万立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拜城县色斯克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剥离工程(含爆破)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拜城县色斯克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剥离工程(含爆破)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依法
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
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
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成员
单位应符合上述要求。(其它要求见本其它说明或备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0日10时00分到2025年03月14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3月10日10时00分至2025年3
月14日19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0日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0日11时00分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拜城县色斯克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剥离工程(含爆破)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亚新煤层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拜城县色斯克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剥离工程(含爆破)施工
2.2招标人:新疆亚新煤层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范围:拜城县色斯克煤田火区灭火工程剥离工程施工
2.4招标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爆破、挖、装、运、排、尾坑回填、覆盖工程、注水、边坡
支护与防护、辅助工程(地面运输系统、疏干及防排水、通信系统、供电系统、室外给排水
及供热、机修厂、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及初步设计中要求的其他附属设施等)、边坡监测、
火区监测工程等相关内容。
2.5招标规模:剥离工程量为30961万立方米
2.6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2.7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7月25日止,并需满足甲方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依
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
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应符合上述要求。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以及公安机关颁发的一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附由联合体各成员
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人需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提供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
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须包含矿山工程。(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需由牵头单位
提供以上体系证书)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有效的QHSE体系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
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
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各年度经会计师事
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附注、
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资料提供形式: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审计报告(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扫
描件并加盖公章。
3.3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
额在5亿元以上或工程量不低于2000万立方米的项目业绩,且三年累计项目金额不少于12
亿元或累计工程量不少于1.1亿方的露天矿山剥离或开采业绩。
(2)近三年(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3项露天矿
山爆破业绩,且提供的每一项业绩合同金额均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或爆破工程量不低于
1100万立方米。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上述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单位须由剥离施工方承担,并应
满足第3.3(1)条规定的业绩。联合体成员中爆破单位应满足第3.3(2)条规定的业绩。
以上业绩资料提供形式:投标人须能提供能证明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加盖公章。合同中应
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工程范围(如合同中没有体现金额或工程量的,须提供业
文章推荐: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紫金产业园(南区)先进制造业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pvc-u实壁管、hdpe管)采购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