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仙村镇仙村运河(西南段)防汛道路硬底化建设工程已由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增发改投批【2023】4号(项目代码:2301-440118-04-01-19781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增城区。
2.2项目规模:项目位于仙村镇西南村,本项目为防汛道路硬底化工程,主要任务是通过防汛道路硬底化,完善堤顶路及其附属设施,保障防汛道路的功能;同时增强仙村运河堤防的抗冲刷能力。本工程位于仙村运河堤防上,仙村运河堤防的现状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为5级堤防。本工程全长1.8km,在现状堤防顶部进行硬化改造,增设防汛道路路面结构,边坡复绿,增强坡面防护及抗冲刷能力。设置1处便民服务驿站,同时沿线布置停车场等便民设施。
2.3最高投标限价:4,664,496.71元。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4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2.5招标内容:对仙村运河(西南段)护岸整治长度约1.1公里,实施防汛道路硬化长度1.7公里,增设便民驿站1座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6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永久工程综合单价包干、项目临时工程总价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3.1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
质。
注:(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2)同一招标人在同一时间段实施多个同类型建设项目的,可采用合并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同类型项目是指所用资质类型、等级相同的项目。
(3)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 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水利水电 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2)项目负责人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注:(1)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注:专职安全员数量不少于建质〔2008〕91号文的规定)
3.6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3.7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如有)、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4年12月(含公告发布月份)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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