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安市海河流域洺河流域支流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已由 武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 武审投批复【2024】142号 批准, 招标人为 武安市水利局河道工程事务中心 , 项目业主为 武安市水利局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合计重修河道挡墙及边坡32.32km,河底防护1669m2,新建及改建溢流堰244座,河道挡墙水平防护7.99km,新建及改建穿河道路1277m2,河底平整5782m,新建排水渠道1041m,新建箱涵211m,新建跨支沟桥梁2座,新建出水口3处,铺设管道135m,新建竖井4处,新建跌水1座。项目建设规模: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溢流堰和两岸防护工程所在河道维持原设计洪水标准,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及《洺河流域防洪规划报告》,本工程乡村河道所在支流及支沟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2.1.2计划工期:6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1个月;施工工期:5个月)2.1.3质量要求: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勘察规范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2.1.4标段划分:3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 2.2 招标范围: 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勘察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2)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或河道整治与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3)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岩土)资格;4)拟派项目经理、勘察、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3.1.3 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并出具在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
-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3.2.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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