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东山生态公墓附属工程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东山生态公墓附属工程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围场县东山生态公墓附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的批复》围行审投【2023】19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本级财政出资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民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围场县东山生态公墓附属工程 2.2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金字村。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辅助用房、生态环境治理、道路照明和监控设施、场地成品防护围栏、道路排水沟及边坡防护、道路两侧波形护栏、园区最下端坡面防护、东侧道路高边坡防护。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计划工期:2025年10月31日前完工。质量标准:合格。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2)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 09:00至2024-11-2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1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文章推荐: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贺州自然告字[2024]23号)
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2024年11月土石方设备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招标/资审公告]围场县东山生态公墓附属工程
围场县东山生态公墓附属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