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铜陵市第十二中学综合楼工程(招标编号:TLGC20240223)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0定标办法
原文 | 现修改为 |
本次招标 不采用 评定分离 | 本次招标 采用 评定分离 |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原文 | 现修改为 |
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采用评定分离,推荐有排序3名中标候选人 |
三、第三章 评标办法 6.1 技术标评审 业绩情况评分标准
原文 | 现修改为 |
③不得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 | ③可以与项目经理业绩重复; |
③不得与企业业绩重复。 | ③可以与企业业绩重复。 |
四、第三章 评标办法 (增加以下定标内容)
9.定标
1.如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对余下合格的定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定标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2.定标工作由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数量为5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不得作为定标成员,定标成员不得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定标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 定标程序:
3.1 中标候选人调查。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查,调查可采取网上调查、书面函询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调查小组由招标人自行组建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对中标候选人的经营状况、履约能力、投标文件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定性的评价。调查小组成员不得作为定标成员。
定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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