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0117-04-01-790543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高埔创智谷基础设施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高埔创智谷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启动区)勘察设计 |
标段(包)名称 | 广州市从化区高埔创智谷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启动区)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澄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州市从化区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从化区财政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共包含4条路及一地块边坡防护,分别为规划一横路、规划一纵路、规划二路、规划七路。具体拟建规模如下:规划一横路长约667米,红线宽40米,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双向6车道;规划一纵路长约493米,红线宽40米,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双向6车道;规划二路长约475米,红线宽20米,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双向2车道;规划七路长约240米,红线宽20米,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双向2车道。 |
招标内容 | 各投标单位: 广州市从化区高埔创智谷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启动区)勘察设计【项目编号:JG2024-5040】作如下招标澄清修改(简称澄清文件)公布,除特别声明外,当招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一、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1 | 招标公告第招标公告第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从化区高埔创智谷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启动区)勘察设计已由广州市从化区政府同意以办文编号:文件办理通知〔2024〕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本招标项目广州市从化区高埔创智谷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启动区)勘察设计已由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同意以办文编号:从发改投批〔2024〕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 | 招标公告第招标公告第2.3 |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4条路及一地块边坡防护,分别为规划一横路、规划一纵路、规划二路、规划七路。具体拟建规模如下:规划一横路长约667米,红线宽40米,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双向6车道;规划一纵路长约493米,红线宽40米,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双向6车道;规划二路长约475米,红线宽20米,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双向2车道;规划七路长约240米,红线宽20米,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双向2车道。新建雨水管最大管径d2200;新建污水管管径DN500,测量涉及四等GNSS控制测量,管线探测长度约8千米。 |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4条路及一地块边坡防护,分别为规划一横路、规划一纵路、规划二路、规划七路。具体拟建规模如下:规划一横路长约667米,红线宽40米,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双向6车道;规划一纵路长约493米,红线宽40米,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双向6车道;规划二路长约475米,红线宽20米,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双向2车道;规划七路长约240米,红线宽20米,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km/h,双向2车道。新建雨水管最大管径d2200;新建污水管管径DN500,测量涉及四等GNSS控制测量,地下管线测量长度约8千米。 | 3 | 招标公告第招标公告第2.8 | 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 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 4 | 设计任务书第五点 | 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 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 | 5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通用条款(正文)第1.4.3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通用条款(正文)第1.4.3第(13)之后又重复出现了第(1)至第(15),现将重复出现的第(1)至第(15)删除,现文调整如下:(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设计质量问题(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设计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二、 本项目原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本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单位: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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