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41303-48-02-054151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重新招标) | ||
标段(包)名称 | 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 | 公告性质 | 补充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惠州市、深圳市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所有建设资金均由投资人组建的项目公司自筹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路线里程长31.387km,全线共设置桥梁15.664km/32座,其中特大桥、大桥 15358.7m/27座,中桥305.8m/5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49.91%;隧道1360m/2座,均为分离式中隧道,隧道占路线总长的4.33%,桥隧比例为54.24%;互通式立体交叉 6 处,其中有3处为枢纽型互通,3处服务型互通,设3处收费站;服务区1处;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估算总投资约104.4亿元,其中,建安费约63.2亿元。(最终以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 ||
招标内容 | 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重新招标)补遗书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惠城至坪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重新招标)(以下称本项目)于2024年8月20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于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止,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收到数份投标人的询疑函。经研究决定,现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予以澄清/答复,补遗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5)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18)均载明本项目要求民营企业在特许经营者组建的项目公司中股权占比不低于35%,因法律对民营企业未作明确定义,请明确本项目中民营企业如何界定,是否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均可认定为民营企业?假设有一家企业参与本项目,其注册资本由51%民营资本和49%国有资本构成,在本项目中出资10亿元,那么针对民营企业在项目公司股权占比的计算中,民营企业的出资额或者说民营资本成分是按照5.1亿元还是按照10亿元认定?有限合伙企业能否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本项目投标? 回复:当前,我国法律并未对民营企业进行明确定义。可以通过排除法进行认定,即除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外的其他企业均可考虑认定为民营企业。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新机制规定是针对民营企业持有项目公司股权的比例,不应穿透计算该民营企业中各类资本的参股比例。针对题述假设,该企业在本项目中出资10亿元,按照民营企业出资10亿元认定。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下同)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有限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企业,因此不符合投标条件。 2、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6)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11、P22)关于建设业绩要求均载明投资业绩为控股投资业绩,请明确是否应按照投资业绩的总投资金额*控股投资方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占比计算该投标人的投资业绩金额。 回复:否。投标人提供相关股东协议或证明控股关系证明材料,控股投资业绩不再按股权占比穿透计算。 3、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5)载明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所占的出资(或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1%(须符合省级有关审批部门要求),请明确此处省级有关审批部门要求的具体内容或相关规定。 回复:为防止联合体有关方以极小比例出资来承揽项目工程并从中获利,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所占的出资(或股份)比例均不得低于1%即可。 4、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七、投标文件附表格式 表10 主要人员简历表(P235)下方注解载明2、本表后应附项目公司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等扫描件。上述人员可由投标人(含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成员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式员工担任。因此处投标人在括号内特别解释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成员方,那么此处控股子公司是否可以理解为不属于本项目联合体成员的投标人其他控股子公司,即项目公司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是否可以由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其他控股子公司员工担任? 回复:项目公司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和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由投标人(含联合体中的牵头人、成员方)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式员工担任。 5、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5)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26)均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此处对投资控股方的认定是否为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不低于51%。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章附则第二百六十五条(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P5)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26)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中的投资控股方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6、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资协议 一、投资协议格式(P51)和二、投资人履约银行保函格式(P55)中对担保有效期的表述不一致,前者为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履约担保后,甲方应当向乙方退还履约担保(如履约担保为现金形式,还应包含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标准支付的利息),后者为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请对投资人履约担保有效期予以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第55页投资人履约银行保函格式中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修改为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后止。 7、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P12、P16)关于项目前期工作及其费用载明中标人按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完成对前期工作和费用的承接、合同移交等事宜,因项目属于重新招标,请明确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如项目征地拆迁、项目初步设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等。 回复: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评审并修编,惠州段社稳评估已完成,用地预审及深圳段社稳评估正在加快推进;原项目投资人为稳定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程规模而提前开展了相关专题研究,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基本建设投入专项审计。 8、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人业绩要求中的施工业绩: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31公里(尾数不计)的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项目。时间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的交工验收或未交工验收一次性竣工验收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过(新建或改、扩建)不少于31公里(尾数不计)的高速公路设计项目。时间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体现的该业绩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审查(批)时间为准。 招标文件第24页:6-2高速公路项目中任职主要人员条件(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满足上述要求或者评标办法评分标准(如有)所提出的各项指标(即包括人员的基本信息 职称信息 执业资格 个人业绩等栏目在内)的网页截图。 请问招标文件全文提及到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是否指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回复:是。 9、招标文件第14页3.6.5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公示版)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用途,中标候选人公示只公示商务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屏蔽投标文件内的个人身份证号码等私密信息以及依法需要保密或者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其余内容应当与投标文件中商务部分内容一致,如有不一致,应当以参与评标的电子文件内容为准。 请问:(1)投标文件(公示版)是否为涉及到投标文件格式八、项目实施计划相关资料以外的所有内容? 回复:是。 (2)投标文件(公示版)封面是否需要添加(公示版)字样? 回复:不需要。 10、招标文件第24页,6-2高速公路项目中任职主要人员条件(人员要求)备注第3点:安全生产考核信息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上查询公开信息的网页截图为准。 由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更新升级,目前该网站无法显示最新有效期及相关信息。 请问投标文件中可否补充延期后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各省官方的证书延期通知体现证书的有效性? 回复:可补充延期后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各省官方的证书延期通知体现证书的有效性。 11、招标文件第21页,投标人须知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商业信誉)中要求联合体投标人: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交通运输部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广东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东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因行贿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此要求)2、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相关行政机关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或执照、重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满足此要求) 请问:(1)针对以上信誉要求是否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即可? 回复:涉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部分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即可,其余内容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格式 表6商业信誉表中详细说明情况。 (2)针对该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没有因行贿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 (3)由于投标文件提前成稿并上传,很难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完成截图查询。请问提供查询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10日内的截图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均满足要求。 12、招标文件第36页,投标人须知7.5.1第2点要求投标文件应承诺设置具备与拟建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技术、财务、管理人员和相应机构(项目公司各主管人员不得兼任其他职务或任务)。 在公路招标文件范本中,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允许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情况符合招标要求。 请问如果本项目投标人承诺在中标后,项目公司各主管人员不兼任其他职务或任务,如有兼任,承诺从原项目撤离,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13、招标文件第40页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1评审因素与标准中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下列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1)收费期限得分分值高者。(2)企业主体信用评级高者。 请问如果多家投标单位综合评分相等,收费期限得分分值相同,企业主体信用评级相同,如何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回复: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1增加第3点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若出现上述情况,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执行。 14、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正文标题与第213页目录中的表述不一致。 请问如果出现正文标题与目录不一致时,是否以正文为准? 回复:以正文为准。 15、招标文件第212页,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有脚注。 请问在投标文件中,脚注是否可以删除? 回复:可以。 16、招标文件第215-216页,标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请问是否需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两项? 回复:需要(如有授权委托)。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7、招标文件第225-227页,投标文件格式表4-1投融资能力表(银行授信额度或存款证明)、表4-2投融资能力表(针对本项目的银行贷款意向书)、表4-3投融资能力表(针对本项目的其他融资意向书)(如有),请问: (1)若联合体任意一方出具的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累计额度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其他联合体成员是否可以不再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 回复:联合体各成员应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投资比例出具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 (2)是否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中的一种或多种累计额度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即可? 回复:投标人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存款证明、贷款意向书、其他融资意向书中的一种或多种累计额度能够覆盖项目总投资即可。 18、招标文件第235页,表10 主要人员简历表:本人_ (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知晓为本项目的 【填写项目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设计负责人(如有)、项目经理(如有)、项目总工(如有)】,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请问其他任职人员是否无需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若不需要,此处均打/是否可以? 回复:除项目负责人(总经理)、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设计负责人(如有)、项目经理(如有)、项目总工(如有)外,其他任职人员无需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在盖章处打/即可。 19、招标文件第3页,第一章招标公告总投资约104.4亿元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第三册(估算)总估算表第13页中的总投资10441422283元,金额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数据计算投资总额? 回复:以10441422283元计算投资总额,下来以批复估算数为准。 20、招标文件第41页,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因素中为收费期限,而第1页投标人须知1.3条中特许经营期描述为前期及建设期、运营期,及第214页中标前页中表述运营期。 请问评标办法中的收费期限是否即为运营期,并建议将评标办法中收费期限修改为运营期。 回复:评标办法中的收费期限不等同运营期,不宜将评标办法中收费期限修改为运营期。 21、招标文件第49页,第四章投资协议第2条第2.2(1)款项目资本金应全额作为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项目公司设立时的实收资本应不低于项目资本金的25%,建设期内乙方应在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增加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使项目公司的实收资本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达到项目资本金的全额。 请问:能否将招标文件第36页7.5.1、第49页2.2(1)、第51页5.2、第87页第15条第2款等中┄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至3年内┅修改为┄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前(即整个建设期内)┄。 回复:项目公司实收资本应在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达到项目资本金全额。 22、招标文件第51页投资协议4.投资人履约担保中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后,甲方应当向乙方退还投资人履约担保。与招标文件第55页投资人履约银行保函格式中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前后表述不一致。 请问:招标文件第55页中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是否可以修改为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后30日止。 回复:招标文件第55页投资人履约银行保函格式中2.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30日止。修改为担保有效期自招标人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及提交建设期履约担保后30日止。 23、招标文件第100页,第五章特许经营协议第26条前期工作要求7.除非以下原因所导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项目前期工作出现滞后、返工等情形,以及由此可能进一步导致的项目进度延误、乙方费用增加等风险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造成违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或政府方的过错;(2)政府方调整本项目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或者建设标准;(3)政府方权限范围内涉及的地方政策变化、本项目规划或其他相关规划调整。 鉴于前期工作属于国家部委、地方政府审批事项较多,乙方难以掌控进度,建议此款修改为除以下原因外,其他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前期工作出现滞后、返工等情形,以及由此可能进一步导致的项目进度延误、乙方费用增加等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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