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永川区凤凰湖莲花路南段东侧场平工程 已由 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永发改审批〔 2022〕27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 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1 建设地点: 项目北临风龙大道、西临昌龙大道,南临代家河,东临规划五纵线 。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88亩,土石方开挖约4.15万m³,土石方回填约1.29万m³,弃土运距为5公里。
2.3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949.34 万元 。
☑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77.48 万元 。
2.4 招标范围 : 永川区凤凰湖 永川区凤凰湖莲花路南段东侧场平工程项目 主要内容包 含 :土石方工程、边坡防护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2.5 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
缺陷责任期 要求: 24 个月 。
2.6 标段划分(如有): / 。
2.7 其他: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1.4.1 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内容 。
3.2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陕西博锐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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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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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二郎火炬大道99号千叶大厦3幢3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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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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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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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49878890 | 联系电话: |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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