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吉县张家沟水库与何屲水厂连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吉县张家沟水库与何屲水厂连通工程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西吉县张家沟水库与何屲水厂连通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4〕4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吉县水利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吉县张家沟水库与何屲水厂连通工程
2.2建设地点:西吉县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泵站工程新建扬水泵站1座。新建砖混结构泵房1座608.27平方米,其中主厂房233.57平方米、副厂房374.7平方米。在主厂房左侧新建检修平台1座,长8.58米、净宽3.5米、顶面高程为1915.7,上部采用现浇C30钢筋混凝土悬臂板结构,下部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混凝土硬化4米宽进厂道路20米,结构层总厚度为38厘米,从上至下依次为18厘米厚C20混凝土、20厘米厚砂砾石;硬化厂区2106.3平方米,结构层总厚度为30厘米,从上至下依次为10厘米厚C20混凝土、20厘米厚砂砾石。新建2米高砖砌围墙150米,设置4米宽铁艺大门1座。
管道工程敷设DN800扬水钢管0.82公里、引水钢管0.045公里。新建阀井6座,其中排气补气阀井4座,放空阀井1座,安全泄压阀井1座。
入库建筑物工程敷设DN600放水钢管120米,新建分水阀井1座,管道出水口处新建混凝土消能池1座,末端铺设格宾海漫。开挖边坡并采用植物防护1663.73平方米,播撒冰草草籽6.72千克。
何屲水厂连通管道工程敷设DN800钢管78米,新建分水阀井1座。
其他工程安装水泵3台,阀井内配套各类阀件设施设备等;安装变压器1台,架设供电线路1.1公里;新建泵站自动化监控系统1套、分水口监控点1处;布设镇墩10座、管线桩11个。
(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宁高法[2018]47号《关于贯彻《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招标、投标、评标活动。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下载的时间及地点: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自公告发布至2024年08月22日23时59分,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