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阳县人民政府出让第B2023-01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
公示单位 | 山西家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6-20 10:38 至 2024-07-05 10:38 | |||
行政区划 | 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 | 地块面积(m2) | 7823.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中阳县宁乡镇城南居委会凤尾沟龙凤苑东南400米(钢源路西) | |||
经度 | 111.187795 | 纬度 | 37.328421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4-09 至 2024-06-15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山西家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单位联系人 | 焦文强 | 单位联系电话 | 16636113728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董文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545243323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中阳县洪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张鹏飞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03587328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宁乡镇凤尾沟31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阳县人民政府出让第B2023-01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占地面积:7823㎡,合11.73亩 用地分类面积:未利用地7823平方米 地理位置:中阳县宁乡镇城南居委会凤尾沟龙凤苑东南400米(钢源路西) 四至范围:东至山体边坡及山路,南至山体边坡及空地,西至道路及住宅小区,北至道路及民房 中心经纬度:经度:111.187795°,纬度:37.328421° 委托单位:中阳县洪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山西家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为未利用地,根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30004)文件,其土地用途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第一阶段调查 ①现场踏勘 项目组成员于2024年4月9日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图分析得知: 1、地块内有3处基坑,开挖深度均为0.5-1m,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开挖产生的土方及碎石约0.3万方,堆放于地块内东侧,两处碎石及堆土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高约1.5-2m;西南侧碎石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高约0.5m。 2、地块中部有一处木板堆放处,为3月开工时堆放,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均为施工使用的无色木材。 3、地块内其余区域为空地,整体地势较平坦。 通过人员访谈和历史图文影像分析得知该地块历史情况如下: 1、2016年之前,地块内为山地,地势东高西低,有自然生长的松树、柏树等。 2、2016年,地块内南侧新增一处民房,用于周边居民居住使用。 3、2017年,凤尾沟村通道路修建,同时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地面进行清表并平整,最高挖除东侧山体约4m,产生土方约0.5万方,碎石约0.8万方,地块内整体变成空地,地势趋于平坦,东侧山地挖除部分产生的碎石卖到石料厂进行利用,土方回填至凤尾沟村通道路路基;地块南部民房荒废不再居住,其他区域未发生明显变化。 4、2018-2020年,对地块东侧紧邻山体进行边坡防护工程,受工程的影响,地块内时常有工程车辆进出,并有部分边坡防护材料(石块等)堆放在地块内。 5、2020年,地块内民房经协商后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均由施工方清运至指定堆场;边坡防护工程逐步完工,施工方把多余的石块等材料带走,只留下边坡修整产生的少量土方在地块内东北侧。 6、截至2024年3月,中阳县洪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地块内进行基坑开挖,开挖深度0.5-1m,后停工,至今未开工。 ②地块内及周边企业分析 根据走访调查和收集到的图文历史影像分析,该地块周边主要以山地和城镇为主,地块周边历史上及目前有停车场、乡村物流、中阳县鑫胜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厂)、运输公司(福安驾校)。 1、停车场位于调查地块东北侧670m,根据人员访谈得知,停车场建立于2005年左右,运营至今,停车场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主要停放挂车和私家车,停车场运营期间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 2、乡村物流位于调查地块东侧510m,根据人员访谈得知,乡村物流仓库建立于2000年左右,运营至今,2010年前以中转成品粮油为主,2010年之后逐渐以中转快递为主,仓库区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根据人员访谈得知,中转物品均为包装完整物品,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乡村物流运营过程中不会对地块土壤产生影响。 3、中阳县鑫胜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调查地块东南侧500m,成立于2008年,2017年停止运营,主要经营水泥熟料磨制;与本地块相隔一座高约110多m的山体,水泥厂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也无法通过山体阻隔到达地块,因此中阳县鑫胜建材有限公司运营期间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 4、运输公司位于调查地块东南侧650m,成立于2006年,2018年停运,主要经营水泥的运输。后将运输公司内区域租给福安驾校作为练车场地,至今仍为驾校;经人员访谈得知,福安驾校内无修车等活动,只进行驾驶技能培训,不产生污染物;运输公司(福安驾校)与本地块相隔一座高约110多m的山体,且运输公司(福安驾校)内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场地内只停放挂车,不临时储存待运输产品,同时,运输水泥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也无法通过山体阻隔到达地块,因此运输公司(福安驾校)运营期间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 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基于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与分析,调查地块内历史活动不会对地块内环境造成影响,地块周边区域对地块内环境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调查地块内的土壤环境状况受周围环境及地块使用的影响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的土壤环境调查活动就此结束,判断该调查地块为无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且无需继续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
地图展示 |
项目名称 | 中阳县人民政府出让第B2023-01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公示单位 | 山西家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6-20 10:38 至 2024-07-05 10:38 |
行政区划 | 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 |
地块面积(m2) | 7823.00 |
工业活动历史 | 无 |
地块规划用途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经度 | 111.187795 |
纬度 | 37.328421 |
地块详细地址 | 中阳县宁乡镇城南居委会凤尾沟龙凤苑东南400米(钢源路西)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4-09 至 2024-06-15 |
报告编制单位 | 单位名称:山西家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焦文强 联系人电话:16636113728 |
钻探单位 | 无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董文娟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3545243323 |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中阳县洪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张鹏飞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903587328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宁乡镇凤尾沟31号 |
公示主要结论 |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阳县人民政府出让第B2023-01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占地面积:7823㎡,合11.73亩 用地分类面积:未利用地7823平方米 地理位置:中阳县宁乡镇城南居委会凤尾沟龙凤苑东南400米(钢源路西) 四至范围:东至山体边坡及山路,南至山体边坡及空地,西至道路及住宅小区,北至道路及民房 中心经纬度:经度:111.187795°,纬度:37.328421° 委托单位:中阳县洪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山西家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为未利用地,根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30004)文件,其土地用途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第一阶段调查 ①现场踏勘 项目组成员于2024年4月9日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图分析得知: 1、地块内有3处基坑,开挖深度均为0.5-1m,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开挖产生的土方及碎石约0.3万方,堆放于地块内东侧,两处碎石及堆土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高约1.5-2m;西南侧碎石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高约0.5m。 2、地块中部有一处木板堆放处,为3月开工时堆放,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均为施工使用的无色木材。 3、地块内其余区域为空地,整体地势较平坦。 通过人员访谈和历史图文影像分析得知该地块历史情况如下: 1、2016年之前,地块内为山地,地势东高西低,有自然生长的松树、柏树等。 2、2016年,地块内南侧新增一处民房,用于周边居民居住使用。 3、2017年,凤尾沟村通道路修建,同时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地面进行清表并平整,最高挖除东侧山体约4m,产生土方约0.5万方,碎石约0.8万方,地块内整体变成空地,地势趋于平坦,东侧山地挖除部分产生的碎石卖到石料厂进行利用,土方回填至凤尾沟村通道路路基;地块南部民房荒废不再居住,其他区域未发生明显变化。 4、2018-2020年,对地块东侧紧邻山体进行边坡防护工程,受工程的影响,地块内时常有工程车辆进出,并有部分边坡防护材料(石块等)堆放在地块内。 5、2020年,地块内民房经协商后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均由施工方清运至指定堆场;边坡防护工程逐步完工,施工方把多余的石块等材料带走,只留下边坡修整产生的少量土方在地块内东北侧。 6、截至2024年3月,中阳县洪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地块内进行基坑开挖,开挖深度0.5-1m,后停工,至今未开工。 ②地块内及周边企业分析 根据走访调查和收集到的图文历史影像分析,该地块周边主要以山地和城镇为主,地块周边历史上及目前有停车场、乡村物流、中阳县鑫胜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厂)、运输公司(福安驾校)。 1、停车场位于调查地块东北侧670m,根据人员访谈得知,停车场建立于2005年左右,运营至今,停车场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主要停放挂车和私家车,停车场运营期间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 2、乡村物流位于调查地块东侧510m,根据人员访谈得知,乡村物流仓库建立于2000年左右,运营至今,2010年前以中转成品粮油为主,2010年之后逐渐以中转快递为主,仓库区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根据人员访谈得知,中转物品均为包装完整物品,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乡村物流运营过程中不会对地块土壤产生影响。 3、中阳县鑫胜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调查地块东南侧500m,成立于2008年,2017年停止运营,主要经营水泥熟料磨制;与本地块相隔一座高约110多m的山体,水泥厂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也无法通过山体阻隔到达地块,因此中阳县鑫胜建材有限公司运营期间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 4、运输公司位于调查地块东南侧650m,成立于2006年,2018年停运,主要经营水泥的运输。后将运输公司内区域租给福安驾校作为练车场地,至今仍为驾校;经人员访谈得知,福安驾校内无修车等活动,只进行驾驶技能培训,不产生污染物;运输公司(福安驾校)与本地块相隔一座高约110多m的山体,且运输公司(福安驾校)内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场地内只停放挂车,不临时储存待运输产品,同时,运输水泥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也无法通过山体阻隔到达地块,因此运输公司(福安驾校)运营期间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 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基于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与分析,调查地块内历史活动不会对地块内环境造成影响,地块周边区域对地块内环境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调查地块内的土壤环境状况受周围环境及地块使用的影响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的土壤环境调查活动就此结束,判断该调查地块为无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且无需继续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地图展示 |
文章推荐:
大渡河公司双江口水电站消能区岸坡防护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