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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阳县人民政府出让第b2023-01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2024-06-20
项目名称 中阳县人民政府出让第B2023-01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示单位 山西家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4-06-20 10:38 至 2024-07-05 10:38
行政区划 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 地块面积(m2) 7823.00
地块规划用途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中阳县宁乡镇城南居委会凤尾沟龙凤苑东南400米(钢源路西)
经度 111.187795 纬度 37.328421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4-09 至 2024-06-15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山西家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焦文强 单位联系电话 16636113728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董文娟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3545243323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 中阳县洪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张鹏飞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3903587328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宁乡镇凤尾沟31号
报告主要结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阳县人民政府出让第B2023-01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占地面积:7823㎡,合11.73亩

用地分类面积:未利用地7823平方米

地理位置:中阳县宁乡镇城南居委会凤尾沟龙凤苑东南400米(钢源路西)

四至范围:东至山体边坡及山路,南至山体边坡及空地,西至道路及住宅小区,北至道路及民房

中心经纬度:经度:111.187795°,纬度:37.328421°

委托单位:中阳县洪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山西家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为未利用地,根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30004)文件,其土地用途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第一阶段调查

①现场踏勘

项目组成员于2024年4月9日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图分析得知:

1、地块内有3处基坑,开挖深度均为0.5-1m,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开挖产生的土方及碎石0.3万方,堆放于地块内东侧,两处碎石及堆土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高约1.5-2m;西南侧碎石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高约0.5m。

2、地块中部有一处木板堆放处,为3月开工时堆放,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均为施工使用的无色木材。

3、地块内其余区域为空地,整体地势较平坦。

通过人员访谈和历史图文影像分析得知该地块历史情况如下:

1、2016年之前,地块内为山地,地势东高西低,有自然生长的松树、柏树等。

2、2016年,地块内南侧新增一处民房,用于周边居民居住使用。

3、2017年,凤尾沟村通道路修建,同时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地面进行清表并平整,最高挖除东侧山体约4m,产生土方约0.5万方,碎石约0.8万方,地块内整体变成空地,地势趋于平坦,东侧山地挖除部分产生的碎石卖到石料厂进行利用,土方回填至凤尾沟村通道路路基地块南部民房荒废不再居住,其他区域未发生明显变化。

4、2018-2020年,对地块东侧紧邻山体进行边坡防护工程,受工程的影响,地块内时常有工程车辆进出,并有部分边坡防护材料(石块等)堆放在地块内。

5、2020年,地块内民房经协商后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均由施工方清运至指定堆场;边坡防护工程逐步完工,施工方把多余的石块等材料带走,只留下边坡修整产生的少量土方在地块内东北侧。

6、截至2024年3月,中阳县洪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地块内进行基坑开挖,开挖深度0.5-1m,后停工,至今未开工。


②地块内及周边企业分析

根据走访调查和收集到的图文历史影像分析,该地块周边主要以山地和城镇为主,地块周边历史上及目前有停车场、乡村物流、中阳县鑫胜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厂)、运输公司(福安驾校)。

1、停车场位于调查地块东北侧670m,根据人员访谈得知,停车场建立于2005年左右,运营至今,停车场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主要停放挂车和私家车,停车场运营期间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

2、乡村物流位于调查地块东侧510m,根据人员访谈得知,乡村物流仓库建立于2000年左右,运营至今,2010年前以中转成品粮油为主,2010年之后逐渐以中转快递为主,仓库区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根据人员访谈得知,中转物品均为包装完整物品,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乡村物流运营过程中不会对地块土壤产生影响。

3、中阳县鑫胜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调查地块东南侧500m,成立于2008年,2017年停止运营,主要经营水泥熟料磨制;与本地块相隔一座高约110多m的山体,水泥厂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也无法通过山体阻隔到达地块,因此中阳县鑫胜建材有限公司运营期间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

4、运输公司位于调查地块东南侧650m,成立于2006年,2018年停运,主要经营水泥的运输。后将运输公司内区域租给福安驾校作为练车场地,至今仍为驾校;经人员访谈得知,福安驾校内无修车等活动,只进行驾驶技能培训,不产生污染物;运输公司(福安驾校)与本地块相隔一座高约110多m的山体,且运输公司(福安驾校)内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场地内只停放挂车,不临时储存待运输产品,同时,运输水泥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也无法通过山体阻隔到达地块,因此运输公司(福安驾校)运营期间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

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基于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与分析,调查地块内历史活动不会对地块内环境造成影响,地块周边区域对地块内环境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调查地块内的土壤环境状况受周围环境及地块使用的影响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的土壤环境调查活动就此结束,判断该调查地块为无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且无需继续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地图展示
项目名称 中阳县人民政府出让第B2023-01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公示单位 山西家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4-06-20 10:38 至 2024-07-05 10:38
行政区划 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
地块面积(m2) 7823.00
工业活动历史
地块规划用途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经度 111.187795
纬度 37.328421
地块详细地址 中阳县宁乡镇城南居委会凤尾沟龙凤苑东南400米(钢源路西)
调查起止时间 2024-04-09 至 2024-06-15
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西家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焦文强
联系人电话:16636113728
钻探单位
土壤是否超标
地下水是否超标
信息反馈联系人 董文娟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3545243323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企业
土地使用权人:中阳县洪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张鹏飞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903587328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宁乡镇凤尾沟31号

公示主要结论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阳县人民政府出让第B2023-01号宗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占地面积:7823㎡,合11.73亩

用地分类面积:未利用地7823平方米

地理位置:中阳县宁乡镇城南居委会凤尾沟龙凤苑东南400米(钢源路西)

四至范围:东至山体边坡及山路,南至山体边坡及空地,西至道路及住宅小区,北至道路及民房

中心经纬度:经度:111.187795°,纬度:37.328421°

委托单位:中阳县洪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调查单位:山西家园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原为未利用地,根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30004)文件,其土地用途变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第一阶段调查

①现场踏勘

项目组成员于2024年4月9日对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图分析得知:

1、地块内有3处基坑,开挖深度均为0.5-1m,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开挖产生的土方及碎石0.3万方,堆放于地块内东侧,两处碎石及堆土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高约1.5-2m;西南侧碎石占地面积约100平方米,高约0.5m。

2、地块中部有一处木板堆放处,为3月开工时堆放,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均为施工使用的无色木材。

3、地块内其余区域为空地,整体地势较平坦。

通过人员访谈和历史图文影像分析得知该地块历史情况如下:

1、2016年之前,地块内为山地,地势东高西低,有自然生长的松树、柏树等。

2、2016年,地块内南侧新增一处民房,用于周边居民居住使用。

3、2017年,凤尾沟村通道路修建,同时对本地块进行开发,地面进行清表并平整,最高挖除东侧山体约4m,产生土方约0.5万方,碎石约0.8万方,地块内整体变成空地,地势趋于平坦,东侧山地挖除部分产生的碎石卖到石料厂进行利用,土方回填至凤尾沟村通道路路基地块南部民房荒废不再居住,其他区域未发生明显变化。

4、2018-2020年,对地块东侧紧邻山体进行边坡防护工程,受工程的影响,地块内时常有工程车辆进出,并有部分边坡防护材料(石块等)堆放在地块内。

5、2020年,地块内民房经协商后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均由施工方清运至指定堆场;边坡防护工程逐步完工,施工方把多余的石块等材料带走,只留下边坡修整产生的少量土方在地块内东北侧。

6、截至2024年3月,中阳县洪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地块内进行基坑开挖,开挖深度0.5-1m,后停工,至今未开工。


②地块内及周边企业分析

根据走访调查和收集到的图文历史影像分析,该地块周边主要以山地和城镇为主,地块周边历史上及目前有停车场、乡村物流、中阳县鑫胜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厂)、运输公司(福安驾校)。

1、停车场位于调查地块东北侧670m,根据人员访谈得知,停车场建立于2005年左右,运营至今,停车场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主要停放挂车和私家车,停车场运营期间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

2、乡村物流位于调查地块东侧510m,根据人员访谈得知,乡村物流仓库建立于2000年左右,运营至今,2010年前以中转成品粮油为主,2010年之后逐渐以中转快递为主,仓库区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根据人员访谈得知,中转物品均为包装完整物品,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因此乡村物流运营过程中不会对地块土壤产生影响。

3、中阳县鑫胜建材有限公司位于调查地块东南侧500m,成立于2008年,2017年停止运营,主要经营水泥熟料磨制;与本地块相隔一座高约110多m的山体,水泥厂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产生的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也无法通过山体阻隔到达地块,因此中阳县鑫胜建材有限公司运营期间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

4、运输公司位于调查地块东南侧650m,成立于2006年,2018年停运,主要经营水泥的运输。后将运输公司内区域租给福安驾校作为练车场地,至今仍为驾校;经人员访谈得知,福安驾校内无修车等活动,只进行驾驶技能培训,不产生污染物;运输公司(福安驾校)与本地块相隔一座高约110多m的山体,且运输公司(福安驾校)内地面已全部硬化处理,场地内只停放挂车,不临时储存待运输产品,同时,运输水泥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也无法通过山体阻隔到达地块,因此运输公司(福安驾校)运营期间不会对地块产生污染

初步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地块基于人员访谈、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与分析,调查地块内历史活动不会对地块内环境造成影响,地块周边区域对地块内环境质量无明显不利影响,因此,调查地块内的土壤环境状况受周围环境及地块使用的影响较小,地块环境状况可接受,第一阶段的土壤环境调查活动就此结束,判断该调查地块为无污染地块,符合未来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且无需继续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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