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沙市初级中学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永新县沙市初级中学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由永新县发改委以永发改招标核准字【 202 2 】 23 号核准招标,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永新县沙市初级中学
二、工程名称: 永新县沙市初级中学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工程地点: 永新县沙市初级中学校园内
五、资金来源:上级 拨款及自筹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本工程招标要约价: 4376540.3 元
八、建设工期: 100 日历天
九、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
十、对投标企业及项目部组成人员资格要求(因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 、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企业具备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2 、拟派注册建造师要求: 市政 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建造师须提供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部需配备(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一名,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均应提供有效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 市政 专业;
4 、社保证明:各投标企业须提供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注册建造师、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 、 专职安全员 、 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 、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安市农民工工资保障办法的通知》(吉府发【 2015 】 3 号)精神,参与竞标的投标企业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并需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如若没提供直接按废标处理;
6 、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 2020 〕 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和“八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根据吉市管办字【 2018 】 4 号文件通知,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 本项目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 ) ,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 不见面 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 、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6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拥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永新县住建局扫黑办举报电话: 0796-7722164 ;举报邮箱: 。
十四、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 、开标时间: 202 2 年 9 月 05 日 09 : 30
2 、开标地点: 吉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永新分中心 (永新县国际湘赣商贸城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 永新县沙市初级中学
联系人: 廖 先生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招标代理机构: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胡 女士 联系电话: 医疗招标采购https://www.120bid.com
永新县沙市初级中学
202 2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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