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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县-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三和工业平台二期土方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3-26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溪县三和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和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三和工业平台二期土方平整项目 已由 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松发科【2024】审批4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地方政府专项债) ,招标人为 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松溪县郑墩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305543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主要包括园区场地土石方平整对应的场地边坡防护和场地排水,本次平整面积约为350亩,(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的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额40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一级建造师可承担管径≥1.5米,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管道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3055434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按招标人要求执行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 根据闽建筑〔2015〕 35 号、闽建办筑〔2015〕13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 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 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3月26日 08:00:00 2024年3月31日 23:59:59 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np.gov.cn/npztb/)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https://ggzy.np.gov.cn/npztb/上面公布的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 须附 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分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60000元,大写肆拾陆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或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③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或④电子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电子保函的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年4月17日 08: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np.gov.c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松溪开发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松溪县东方铭城C7幢301室 ,邮编: 3535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5005004628 ,传真: /

联系人: 范沛翔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卓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平市松溪县工农西路210号 ,邮编: 353500

电子邮箱: 656189869@.qq,com

电话: 17689345665 ,传真: /

联系人: 陈芮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ggzy.np.gov.cn/

联系电话: 0599-8317118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松溪县红旗街233号

联系电话: 0599-232665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松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工农西路325号)

联系电话: 0599-2328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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