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嫘祖至广坪段磷矿运输专用公路项目
水稳混凝土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远安县嫘祖至广坪段磷矿运输专用公路项目水稳混凝土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远安县嫘祖至广坪段磷矿运输专用公路项目水稳混凝土询比采购;
1.2采购人:宜都九州方园新材料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
远安县嫘祖至广坪段磷矿运输专用公路建设项目主线起点桩号K0+270,终点桩号K4+320,全长4.051Km,主要工程量有:路基挖方34.94万方、填方21.69万方(不含清表、排水防护、路床边坡处理等工程挖填方),大、中桥595.74m/3座,上跨立交桥40.08m/1座,下穿通道桥29m/1座,涵洞通道19道(圆管涵5道,盖板涵12道,箱涵2道),平面交叉3处(含分离式立体交叉共 2 处,一处为下穿 G347,一处为上跨 G347),紧急避险车道1处。
本次采购的材料主要用于路面施工;
本次询价采购的材料最高总限价5500000元(不含税),除最高总限价外,供应商各规格单项材料所报单价均不得超过报价表最高所限单价(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七部分报价表),否则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成交份额:100%;
1.6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响应保证金的,没收响应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水稳混凝土一批;
2.2交货期:采购计划下达后1天内按需批次交货;
2.3交货地点:宜昌市远安县嫘祖镇;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供应商所供应材料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满足业主、监理、项目施工、验收、试验检验和图纸相关要求,相关标准要求包含但不限于《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等。
水泥稳定碎石采用骨架密实型级配,碎石最大粒径不大于 31.5mm。碎石应 预先筛分成 3~4 个不同粒级,然后再组配而成,其级配范围应符合相关要求, 备料规格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规定,塑性指数不大于9。
细集料可使用细筛余料或专门轧制的细碎石集料,细集料应洁净、干燥、无 风化、 无杂质,并有适当的颗粒级配,集料规格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 F20-2015)的规定。细集料中小于 0.075mm 的颗粒含量应不大 于 20%,且应严格控制大于 2.36和4.75mm 的颗粒含量。
2.5质量及保供要求
供应商参与报价即视同为认可并材料质量技术指标及询价文件所有要求。
在材料供应过程中若供应商所供材料不合格或供货不及时,同类问题出现第一次时予以退货和整改警告,出现第二次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50%的处罚,如出现第三次则视同为供应商不能正常履行合同,采购人有权直接终止合同,没收供应商对应全部履约保证金,如对采购人或采购人项目造成损失的,供应商须予以全额赔偿。
2.6通知要求
与本次询比采购有关的要求事项(非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内容)均由采购人通过邮箱形式发出,参与报价的单位需提供指定接收邮箱;
与本次询比采购有关的要求事项一经采购人邮箱发出到供应商指定接收邮箱后,均视同为供应商已收悉,通过采购人邮箱发出的通知及与本次询比采购有关的其他要求事项均作为本次询比采购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的均视为供应商未响应询价文件,采购人将直接取消供应商候选成交资格,没收全额响应保证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 ;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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