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佛学院(本部)周边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江苏佛学院(本部)周边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佛学院(本部)周边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镇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镇高新管复【2025】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江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建设地点:镇江高新区
3.2 工程规模: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防护网工程、锚杆、格构梁、挡土墙、绿化及养护、混凝土边坡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3 工程估算价(万元):1151万元
3.4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6月3日
3.5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ZJS2025101743003001 | 江苏佛学院(本部)周边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150日历天 |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4.1.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1.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1.3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1.4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1.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1.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1.7 其他必要条件:
(1)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交纳的最近1个月2025年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含以分公司名义交纳的社保。)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3.因属于事业单位而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的,需提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证明。
(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和人员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4.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环境治理工程或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施工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由组织验收的国土资源部门或自然资源部门或其以上主管部门盖章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原件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②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③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变更证明。④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3 其他要求:
4.3.1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2 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3万元 ;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4.3.3 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5% 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政府城建计划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4.3.4 差额履约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
5.评标入围
综合评估法;评标入围在初步评审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下列评标入围条件和方法,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5.2.1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小于等于20家时,全部确定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5.2.2 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
招标人直接确定以下方法一:全部入围法的评标入围方法,对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入围,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
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5.3 未入围评标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的评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
5.4 评标结束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重新确定;
6.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 100 分,其中投标报价 40分,施工组织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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